美國移民局延長I-829受理函有效期,對出入境有哪些利好?
美國移民局延長I-829受理函有效期。自2023年1月11日開始,在原臨時綠卡到期前合規提交投資移民臨時綠卡解除條件更換永久綠卡的I-829申請后,其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有效期從原本的24個月延長至48個月。
移民局此項舉措對臨時綠卡持有者出入境美國有哪些利好?今天僑外出國帶大家了解一下。眾所周知,臨時綠卡到期及合規遞交了I-829解除條件申請后,申請人可憑到期的臨時綠卡及I-829申請受理函,自由出入境美國。
在移民局發布此通告前,原I-829受理函有效期為24個月,但移民局個案嚴重積壓,審理I-829申請平均處理時間往往超過24個月。如果申請人的I-829申請審理超過24個月尚未獲批,且有離境美國的需求,申請人需提前與移民局預約,前往移民局加蓋I-551章后,方可離開美國。
然而,每次加蓋的I-551章僅有效一年。I-551章到期前,申請人需返回美國重新與移民局預約加蓋新的I-551章。本次I-829受理函有效期延長至48個月,大大減少了申請人在受理函到期后每年向移民局預約加蓋I-551章的煩惱,也減輕移民局處理此項工作的壓力。
近年來,全球疫情爆發,許多還未取得十年永久綠卡的客戶,因I-829受理函過期或I-551章過期無法返美而擔憂。本次改革,對很多人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
若您的I-829申請還在審核中,且您的臨時綠卡到期后至今少于48個月,移民局會陸續重發48個月的I-829受理函。重發的48個月受理函,仍從臨時綠卡到期日起計算48個月,并非從重發受理函發出日起計算48個月。好消息是,目前僑外已經有I-829審核中的申請人收到移民局重發的48個月受理函。但由于移民局此類申請個案積壓甚多,預計將需要花上一段時間重發如此大量的受理函,請您耐心等候。
若您目前人在美國境內,原有的24個月I-829受理函即將到期,且近期有離境美國的需求,建議您先與移民局預約加蓋I-551章后再離境美國,為將來順利返美作雙重保險。
若您離境美國預計超過12個月,為保持永久居民身份的有效性,我們建議您在離開美國前遞交回美證申請。詳情請咨詢您的僑外專屬客服,我們將為您保駕護航,伴您移路前行。